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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醫師或醫療專業人員在評論某些營養品或是直銷產品時,經常用的一句話是:”如果這東西這麼有用,為什麼那些大藥廠不去做,不就早賺翻了嗎?”

 

話說,講這句話的人,應該是不懂藥廠的生態或是商業模式,更或者只是吃定聽的人不懂,所以直接放句好像很有道理的話出來。基本上這句話的等級大約就跟直銷唬濫話術一樣的唬濫,只是唬濫的對象不同而已。

 

這些跨國藥廠的商業與獲利模式是什麼?他們最重要的獲利核心就是專利保護;最主要的行銷模式,就是透過各種的臨床研究文獻發表來去對醫師推薦使用。沒有申請專利機會的成分劑型,藥廠是不會有興趣的。所以很多東西藥廠不做,只是因為忙著做更好賺的東西都來不及了。用”藥廠做不做”來判斷這東西成分是否有效根本只是話術,只不過這個話術經常是不用功的”醫療專業人員”用來唬濫回答民眾疑問時所用的。

 

至於臨床研究學術文獻,其實各主要期刊最主要的獲利模式,不在於出版刊登文獻,而是用這些文獻的智財權(如商業引用或抽印本)去賣給大藥廠們,讓他們可以做為向醫師推薦的文宣資料佐證。所以在這樣的共生機制之下,各種臨床研究文獻當中,包括臨床效益、使用方式、劑量評估、風險等等的,大多數是藥物的,而較少有生藥或營養的。所以,很多東西在PubMed上的出現頻率,其實也會跟這個東西是否有利益前景,或甚至跟是否符合近日的流行研究趨勢有關。

 

期刊文獻本身的效度究竟如何?這其實會有很多可以討論的空間的。尤其是在目前這樣的共生機制之下。這些問題其實早在十幾二十年前,在一些期刊上都已經有文章在檢討了。例如2005年的PLoS MedicineMedical Journals Are an Extension of the Marketing Arm of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 http://journals.plos.org/plosmedicine/article?id=10.1371/journal.pmed.0020138]。最近這幾年類似的意見更多,尤其是在BMJ期刊上,連主編都出來說話了。

 

當然,並不是說藥廠就是萬惡的罪魁。其實絕大多數的生醫研究,如果沒有藥廠或醫藥相關企業支持,或是利益的趨勢,其實根本不會去進行推動。這是非常實際的狀況。經濟學的第一準則:People respond to incentives. 沒有這些利益上的考量,很多的科學根本不會有所進展。所以問題其實在於說們要怎樣檢視判斷這些文獻的參考價值與科學證據效度。不管是不是產業的贊助,或是藥廠贊助,或是個人獨立的研究,都應該用相似的標準來去閱讀檢視。而很顯然的,單單是閱讀台灣腦殘新聞媒體或者是只看標題與摘要,一定是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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